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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东港能源2026-2027年度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3 17:26:53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2026-09-23 17:26:55 至 2026-09-29 23:59:00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 点击下载
平台使用费(元) 200.0
开标时间 2026-09-30 14:30
开标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9-30 14:30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邀请招标 否

东港能源2026-2027年度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 2026-09-24 17:46:11
原公告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港能源2026-2027年度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采购人 江苏东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 东港能源2026-2027年度保险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东港能源2026-2027年度保险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徐圩新区  ;

2.2 建设规模:      /     ;

2.3 供货期要求: 365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135.29万元,详见第五章任务书。供应商报价总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控制价,且各项报价单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控制单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6采购范围: 东港能源公司自有2个220千伏变电站(孔桥变、深港变)、1个35千伏储能站、输电线路及配网线路资产原值总额约10.67亿元,为增强东港能源公司抗风险能力、保护员工权益及应对供电服务法律风险,拟参考同类企业参保类别购买包括但不仅限固定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供电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公司车辆、发电车及无人机的保险。详见第五章任务书。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接受保险机构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谈判活动(同一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若同一保险机构的多家分支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初次报价最低的一家供应商入围,初次报价相同的,以二次报价为准);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4业绩要求:自2023年6月1日至今,供应商至少具备1个独家或共保(共保须首席)的固定资产财产一切险承保业绩。(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保单出具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保单扫描件,合同/保单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5 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谈判项目能力的;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5年有行贿行为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6年 9 月 23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

4.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fygroup.com/”)获取,通过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线上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使用费200元。(平台使用费发票由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具)

★4.4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30 日  14:30  ;

5.2 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盖章版)上传至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5.3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 2.5 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注:如发现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采购人监察审计部门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909。

8.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江苏东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徐圩大道99号国际社区服务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220室

联 系 人:肖工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9851889190

电    话:1879551729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fycg.fygroup.com:29084/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客服

0518-82256705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s://fycg.fygroup.com:29084/home/downLoadDetail/1)。

7. 本项目采用  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澄清答疑内容

东港能源2026-2027年度保险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各供应商:

 

报价单中7车辆保险的控制价由“每台车保险系统报价金额的0.8,暂估总价7万元”改为“暂估总价7万元”。

此外,因车辆保险尚未到正式投保报价窗口期,暂无法获取当期系统精确保费。本次评标,各投标人须填报车辆保险对应的**具体报价金额**,该金额作为评标评审依据。项目实际投保出单时,保费以投保当期保险公司系统报价为基数,按投标人报价与控制价(7万元)的**下浮率**进行结算。

 

合同中第四条合同形式由“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即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的报价应是将服务期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均考虑在内的报价,在框架协议期内,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合同单价。”改为“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即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其中车辆保险为固定费率,以投保当期保险公司系统报价为基数,按投标人报价与控制价的下浮率进行结算。乙方的报价应是将服务期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均考虑在内的报价,在框架协议期内,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合同单价。” 



本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原发出的采购文件等与本次补充通知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通知文件为准。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8795517295

 

招标代理: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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