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川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生态绿地环境整治一期工程一标段施工管理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给连云港徐圩城建工程有限公司造成一定不良负面影响,现经公司研究决定限制江苏川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城建公司及子公司所有采购活动,限制期2年(2024年7月12日-2026年7月11日),未经解禁不得参与城建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采购活动,特此通报。
连云港徐圩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