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连云港森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投标资格的情况通报 |
发布日期:2025-03-31 信息编辑:合同管理部 信息来源:连云港徐圩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
关于限制连云港森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投标资格的情况通报
连云港森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市璟瑞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在参与“盐碱地生态治理及高值化利用示范项目管道采购(二次公告)”项目投标中,上传响应文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反面雷同,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连云港明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和连云港鑫固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在参与“2025年徐圩新区海域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项目投标中,提交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给我司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根据《连云港徐圩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八条“(二)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情形”第二项“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联合其他供应商串标哄抬报价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规定,现决定取消以上四家单位供应商资格,根据第二十九条“考核得分60以下的或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关联到供应商实际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范围内的各项采购”规定,限制其参与城建及下属公司所有采购活动,自2025年3月24日起至2027年3月23号止,时限两年,未经解禁不得参与城建及下属公司的任何采购活动,同时连云港森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市璟瑞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分别为《2024-2026年环卫公司劳务分包框架协议》和《2024-2026年环卫公司围挡安装、防尘网覆盖框架协议》协议单位,现决定限制其框架协议资格。 特此通报。
连云港徐圩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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