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项目
供应商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性项目采购管理,规范供应商管理工作,提升供应商团队力量及服务品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经营性项目货物(材料)和劳务服务供应商管理工作。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已明确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应从其规定。
第三条 供应商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的管理职责、登记准入、使用和考核管理及更新管理等。
第四条 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与供应商开展采购交易活动,不得违规操作。
第二章 供应商管理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为供应商考核评价小组,负责供应商入库审核、开展使用和考核管理及更新管理工作,形成考核评价结果和确定供应商的考核评价级别。
第六条 合同管理部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牵头制定供应商登记准入及退出机制、组织对各公司推荐供应商进行复核商议,负责供应商登记准入及退出工作;
(二)牵头制定供应商使用和考核管理及更新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供应商考核评价和更新管理工作,形成考核评价结果和不良行为处罚决定;
(三)负责统筹规范供应商服务范围名录,并根据供应商推荐入围实际情况进行更新维护。
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协助制定供应商登记准入及退出机制,协助对各公司推荐供应商进行复核商议以及供应商登记准入及退出工作;
(二)协助制定供应商使用和考核管理及更新管理实施细则,协助开展供应商考核评价和更新管理工作;
(三)协助供应商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监察审计部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监督供应商登记准入及退出、使用和考核管理及更新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
(二)监督对各公司推荐供应商进行复核商议以及供应商登记准入及退出、考核评价和更新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和不良行为处罚决定公开、公平、公正;
(三)监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违规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的处罚。
第九条 采购单位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供应商登记准入工作,按照“择优推荐”和“承诺负责”的原则,对拟推荐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积极推荐优质供应商,对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签订承诺书;
(二)配合开展供应商考核评价和更新管理工作,及时反馈供应商的动态考核结果、不良行为和违法违规情况,确保供应商年度集中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第三章 供应商登记准入
第十条 供应商管理实行登记准入制度,由各公司自行推荐优质供应商定期开展供应商登记准入工作,优先推荐在徐圩新区承担过项目且履约情况较好的供应商,拟推荐供应商服务范围严格按照规范名录填报(附件1)。
第十一条 原则上各公司单独组建供应商库,各项服务范围对应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数量不得少于3家;如某项服务范围对应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与其他公司合并组建供应商库。
第十二条 入围程序:(1)推荐单位根据采购需要做好内部审核把关工作,采用实地考察和面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拟推荐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推荐单位内部会议研究通过后,签订供应商推荐表(附件2)和供应商推荐承诺书(附件3)报送集团合同管理部;
(2)集团合同管理部组织非招标方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公司推荐供应商进行复核商议,根据需要可开展考察,形成复核纪要,报送集团非招标方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集团合同管理部将供应商推荐材料、复核材料和相关会议纪要报送集团总裁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十三条 供应商对登记时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登记入库后的相关信息如有变化,应及时上报修正。
第四章 供应商使用和考核管理
第十四条 各公司经营性项目拟在供应商库范围内采购的,原则上使用本公司供应商库;如本公司现有供应商库无对应服务范围,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可选用其他公司相应供应商库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五条 在供应商库范围内采购的,由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进行报价,原则上选用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单位为成交单位。为保证服务质量,正在履行的同类业务金额达到上限或单个季度内连续三次中标同类业务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参与同类项目采购,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批并向集团合同管理部报备后可参与采购。
第十六条 供应商管理实行考核评价机制,通过集中评价的方式,对供应商的整体实力、采购活动参与情况、合同履约情况、不良行为信息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评价。
第十七条 集中评价工作于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开展,各子公司先行开展考核工作,对供应商在当年承接项目的供应能力、服务意识、履约情况、不良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附件4和附件5)。
集团合同管理部会同集团相关部门,对各子公司考核结果抽查复核,结合工程履约考核情况,形成综合考核意见,报送集团非招标方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形成最终综合考评结果。
第十八条 供应商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被评为“优秀”(综合得分91-100分,比例不超过供应商总数量的10%)、“良好”(综合得分81-90分,比例不超过供应商总数量的20%)、“合格”(综合得分60-80分)、“不合格”(综合得分60分以下)四个级别。
(一)评为“优秀”的供应商在考核下一年自动延续供应商资格,同时享有以下特权:
1. 在每年度总结会议中被集团公司授予表彰;
2. 所有参与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半,如连续三年集中考核均被评为优秀,后续所有参与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二)评为“良好”的供应商在考核下一年自动延续供应商资格。
(三)评为“合格”的供应商在考核下一年暂时延续供应商资格,以观后效,对于因履约情况较差被集团公司通报的供应商,集团公司有权随时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四)评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在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实际情况后,由考核评价小组签署意见,报集团非招标方式采购领导小组审议后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第五章 供应商更新管理
第十九条 供应商实行每年一次集中更新和动态更新管理,集中更新于每年12月开展,各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申请动态更新,新增或取消供应商。
第二十条 新增供应商按本办法要求执行,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情形如下:
(一)供应商存在安全隐患、质量缺陷、进度滞后、环境污染等问题,经采购单位3次及以上督促仍拒不整改的;
(二)因供应商责任引发不良事件经新闻媒介曝光,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
(三)年度集中考核被评为“不合格”以及考核结果位于末位的供应商,在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实际情况后,由考核评价小组签署意见,报集团非招标方式采购领导小组审议后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四)连续一年未承接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的供应商,推荐单位应对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估并报送非招标方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服务能力较好的供应商重新登记准入,服务能力较差的供应商予以取消资格。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在参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采购活动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存在诚信、质量以及其他违法违约的行为,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经集团非招标方式采购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各采购单位对供应商采取警告、通报、暂停供应商资格(3个月至3年)、取消供应商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一、暂停供应商资格(3个月至3年)的处罚情形:
(一)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节点工作,给正常业务开展造成一定影响的;
(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经采购单位或第三方检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
(三)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整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
(四)供应商主要服务人员现场服务不到位,被采购单位或管理单位投诉的;
(五)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农民工欠薪管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在新区信访办上访或发生12345投诉的;
(六)考核期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不到位被有关部门通报的;
(七)发生生产安全或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八)供应商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致使过程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能及时按要求移交完整档案资料的;
(九)损害采购人权益或对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上述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供应商暂停供应商资格3个月至3年的处罚。
二、警告、通报、降级的处罚情形:
供应商除上述不良行为以外的其他不良行为,视情节轻重,经考核评价小组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降级的处罚。
三、对供应商以上行为的处理不代替合同约定的对供应商违约责任的追究。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供应商日常管理工作,集团公司鼓励对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进行实名举报。
第二十三条 对选择暂停、取消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以及违背客观实际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的采购单位及个人,集团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与国家、地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地方为准。国家、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时,本办法另行制定补充条款。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1. 供应商服务范围名录(劳务服务类)
1-2. 供应商服务范围名录(货物材料类)
2-1. 各公司供应商服务范围名录(劳务服务类)
2-2. 各公司供应商服务范围名录(货物材料类)
3. 供应商推荐表
4. 供应商推荐承诺书
5-1. 供应商考核评价表(劳务服务类)
5-2. 供应商考核评价表(货物材料类)
6. 供应商管理工作流程图
附件1-1
序号
|
类别
|
服务范围
|
编号
|
1
|
劳务服务类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
LW001
|
2
|
房建零星维修
|
LW002
|
3
|
装饰装修工程(含幕墙)
|
LW003
|
4
|
防水工程施工(含维修)
|
LW004
|
5
|
结构补强
|
LW005
|
6
|
钢结构
|
LW006
|
7
|
消防工程施工及维修
|
LW007
|
8
|
市政工程
|
LW008
|
9
|
地基基础
|
LW009
|
10
|
土石方工程
|
LW010
|
11
|
机电工程
|
LW011
|
12
|
景观绿化
|
LW012
|
13
|
设备集成
|
LW013
|
14
|
路灯劳务
|
LW014
|
15
|
电气土建
|
LW015
|
16
|
电气安装
|
LW016
|
17
|
活动策划
|
LW017
|
18
|
财务审计、咨询
|
LW018
|
19
|
广告设计、制作
|
LW019
|
20
|
智能化工程劳务
|
LW020
|
供应商服务范围名录(劳务服务类)
附件1-2
供应商服务范围名录(货物材料类)
序号
|
类别
|
服务范围
|
编号
|
1
|
货物(材料)类
|
房建土建材料
|
HW001
|
2
|
房建安装材料
|
HW002
|
3
|
机电设备
|
HW003
|
4
|
机械设备
|
HW004
|
5
|
监测设备
|
HW005
|
6
|
钢管
|
HW006
|
7
|
PE管
|
HW007
|
8
|
高低压柜、环网柜(原厂柜)
|
HW008
|
9
|
高低压柜、环网柜(国产柜合资元器件)
|
HW009
|
10
|
高低压柜、环网柜(国产柜国产元器件)
|
HW010
|
11
|
变压器
|
HW011
|
12
|
灯具
|
HW012
|
13
|
线缆
|
HW013
|
14
|
管材(CPVC管、MPP管)
|
HW014
|
15
|
管材(镀锌钢管)
|
HW015
|
16
|
苗木
|
HW016
|
17
|
家电
|
HW017
|
18
|
家具
|
HW018
|
19
|
智能化设备
|
HW019
|
附件2-1
各公司供应商服务范围名录及准入标准
(劳务服务类)
序号
|
公司
|
服务范围
|
规模
|
垫资能力
(万元)
|
承接上限(万元)
|
1
|
连云港徐圩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工程
|
特大型
|
7000
|
40000
|
2
|
大型
|
3500
|
20000
|
3
|
中型
|
800
|
10000
|
4
|
小型
|
200
|
2000
|
5
|
地基基础
|
特大型
|
1500
|
20000
|
6
|
大型
|
800
|
6000
|
7
|
中型
|
300
|
3000
|
8
|
小型
|
100
|
900
|
9
|
景观绿化
|
特大型
|
1500
|
20000
|
10
|
大型
|
800
|
6000
|
11
|
中型
|
300
|
3000
|
12
|
小型
|
100
|
800
|
13
|
土石方工程
|
特大型
|
1500
|
20000
|
14
|
大型
|
800
|
6000
|
15
|
中型
|
300
|
3000
|
16
|
小型
|
100
|
900
|
17
|
连云港徐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
大型
|
2000
|
/
|
18
|
中、小型
|
1000
|
5000
|
19
|
房建零星维修
|
/
|
300
|
1000
|
20
|
地基基础
|
大型
|
600
|
/
|
21
|
中型
|
400
|
1000
|
22
|
小型
|
200
|
300
|
23
|
装饰装修工程(含幕墙)
|
大型
|
1000
|
/
|
24
|
中型
|
500
|
2000
|
25
|
小型
|
200
|
500
|
26
|
钢结构
|
大型
|
1000
|
/
|
27
|
中型
|
500
|
2000
|
28
|
小型
|
200
|
500
|
29
|
消防工程施工及维修
|
大型
|
600
|
/
|
30
|
中型
|
400
|
1000
|
31
|
小型
|
200
|
300
|
32
|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市政工程
|
/
|
1200
|
4000
|
33
|
地基基础
|
/
|
120
|
400
|
34
|
景观绿化
|
/
|
120
|
400
|
35
|
设备集成
|
/
|
1200
|
4000
|
36
|
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路灯劳务
|
/
|
1500
|
800
|
37
|
电气土建
|
/
|
1500
|
800
|
38
|
电气安装
|
/
|
1500
|
800
|
39
|
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化工程劳务
|
/
|
400
|
400
|
40
|
软件运维与开发服务
|
/
|
400
|
400
|
☆入库供应商应具有新区内业绩。
附件2-2
各公司供应商服务范围名录及准入标准
(货物材料类)
序号
|
公司
|
服务范围
|
规模
|
垫资能力
(万元)
|
承接上限(万元)
|
1
|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钢管
|
/
|
120
|
400
|
2
|
PE管
|
/
|
120
|
400
|
3
|
房建土建材料(钢筋、混凝土)
|
/
|
1500
|
5000
|
4
|
江苏方洋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高低压柜、环网柜(原厂柜)
|
/
|
1500
|
1000
|
5
|
高低压柜、环网柜(国产柜合资元器件)
|
/
|
1200
|
800
|
6
|
高低压柜、环网柜(国产柜国产元器件)
|
/
|
1000
|
600
|
7
|
变压器
|
/
|
400
|
300
|
8
|
线缆
|
/
|
3000
|
2000
|
9
|
管材(CPVC管、MPP管)
|
/
|
300
|
200
|
10
|
管材(镀锌钢管)
|
/
|
300
|
200
|
11
|
江苏方洋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化设备
|
/
|
50
|
50
|
12
|
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
|
原材料供应(砂、石子、石粉、外加剂)
|
/
|
400
|
400
|
☆入库供应商应具有新区内业绩。
附件3
供应商推荐表
供应商名称
|
|
推荐单位
|
|
供应商入库类别
|
□ 劳务服务类 □ 货物(材料)类
|
供应商服务范围
|
类(编号: )
|
供应商信用情况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情况:
|
是否为新区履约考核限制准入单位: □是 □否
|
过往有无新区内处罚: □是 □否
|
注册资本
|
|
供应商资质情况
|
|
营业范围
|
|
供应商联系方式
|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
新区内业绩(必填)
|
业绩名称
|
金额
|
履约时间
|
项目负责人评价
|
|
|
|
|
财务状况
|
垫资能力
|
付款要求
(现金/承兑)
|
是否要求预付款
|
有无上访
|
|
|
|
|
推荐理由
|
|
附件:公司简介、业绩一览表、现场照片等
附件4
供应商推荐承诺书
集团公司:
1.我司承诺严格按照《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项目供应商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开展供应商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任何违规行为发生,我司同意接受集团公司的通报和处罚。
2.我司已通过实地考察、面谈考核等方式对 (拟推荐供应商单位名称)进行综合评价,该单位已通过我司的初步筛选,经我司内部研究和慎重考虑,建议推荐该单位为我公司合格供应商。
3.我司承诺,如该单位在参与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活动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诚信、质量以及其他违法违约的不良行为,我司将如实向集团公司汇报有关情况,秉公处理,拒不隐瞒,推荐人将承担推荐责任,与绩效挂钩。
4. 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我司保证遵守本承诺内容。
推荐单位:(签字或盖章)
推荐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